赤坂明把我最后的希望剥夺了。不用期待我了。

【无授权翻译】狗

本文是里斯.谢尔史密斯写的小说,收录于Robin Ince所编辑的《Dead Funny:Horror Stories by Comedians》一书中。侵删。


翻译:铝硅磷

我从来就不喜欢狗。我觉得他们又脏又傻,一文不值。我不能理解养狗的人。你们怎么可能抽出时间来照顾它?然后让它把你们家搞得处处臭烘烘?然后走在它身边,从人行道上、草丛里铲起它热腾腾的屎?“来,咱们开开心心散个步……哦,别忘了带个小塑料袋,这东西一路走,一路不停地拉屎,你们得把它都铲上来。”狗的尿还不是大事。它爱往哪尿往哪尿。我估计你们也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。人们真是会护着这种白痴生物的。我觉得这怪得很。它们什么用都没有。我不会把我的时间浪费在狗主人和他们的野兽身上。

我估计这个开场白算是“摆明立场”型的,所以现在我必须解释一下我的态度。我毕竟不是妄想狂,我承认我的观点乍看上去可能很极端;但是请你们一定要听我说完。但你们很快就会明白——你们会感受到这一切的分量。

在我十一岁前后,我开始在祖父母家里过暑假。他们去北英格兰的海边或旧豪宅里一日游的时候会把我带上。以这种颇为虔敬的方式,我度过了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之间的漫长时日。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,尽管这些强制的快乐,理所当然地被弥漫着的悲伤浸染了大半。我悲伤,因为在我被送去祖父母家里寄养之前,我有一对身心健康的父母,和一个超级好的弟弟,我非常爱他。我的弟弟名叫艾略特。我和他相识有十年的时候,他被杀死了,父母在对他的哀恸中发了狂。也许你们自以为,我这悲惨故事的内核已经逐渐显露出来了,也许你们立刻就总结说,我的弟弟是被一条狗杀死的。是狗袭击了他。是狗把他撕碎咬烂的。但事实不是这样的。小艾略特确实是被一条狗杀死的,这没有错——然而,最终的情况,却比单纯被狗撕咬致死要坏得太多了。艾略特死于犬回虫病,这病藏在狗屎里,未能回避它的人会变瞎。于是我的弟弟首先就瞎了。先有视力,后来变瞎,这种地狱般的经历,真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有。狗主人例外。因为就是一个狗主人,有一天出门遛狗的时候,估计是忘带了一只小塑料袋,就这样定死了我弟弟的天命。艾略特被那种生活在狗粪便中的疾病弄瞎了眼,而在他失明两年后,他摸黑乱走,正走到一辆在送蛋糕的货车前,就被撞死了。我知道蛋糕货车这个细节有点荒谬,但如果管它叫吉卜林先生牌货车,岂不就更荒谬了吗。

我是第一个听到事故声的人。我在花园里,和我父母在一起。然后听见刹车的尖声、倒地的闷声。我弟弟死去的声音。我记得,在那个瞬间,时间仿佛放缓了脚步、在我的身旁巡游,而我自私地期望着,别是艾略特就好。这不是为了他,而是为了我。他已经是我身上的一份重任了,如果他受伤,那就是我犯了大错。自从狗屎毁了他的视力,我就当起了他的眼睛。奇怪的是,直到他死之前,罪责都是“谁让他碰了狗屎的”“他怎么把狗屎弄到眼睛里去的”,而他真这么一死,该怪谁就再也不是个问题了。怪我。多么反讽啊,这都是因为我没看住他。等我们出来,司机已经从货车里下来了,正在尝试把艾略特从前轮下方拖出来。我记得那男人拽着艾略特无力的手臂,那场面令人躁狂。就算是那时候,我也觉得这样拽他应该是不对的,但我想那男人是被吓坏了。他大喊着说,他没瞧见艾略特,他“来不及刹车”,还有更奇怪的借口是,“我不是这一带的人”。其余的惨状,你们也该能想到吧。奔跑、尖叫、哭泣、悲伤。希望你们不要以为这事能带来一丝快意。这些事根本没办法干净利落地解决。

如你们所见,我的童年都被一条狗毁了。这事可以往回追究。很不幸,事情就这么简单。故事——如果我现在在讲一个故事的话(我不确定我在讲故事)——没有在这里结束。我弟弟和他的死是一码事。但我的复仇——对那条狗的主人、对那条最初把我弟弟弄瞎了的狗的复仇——就是另一码事了。

我想,就着这么一件小事,等这么久,看上去一定很不寻常。我可以想象,有些人就要急切一点,他们只要给自己的暴怒和不公找到了那么一根避雷针,接下来就该干嘛干嘛了。我不是这样的。我等了。一开始我是必须等,因为就像我已经说过的,我不知道是“谁让他碰了狗屎的”。我花了好几个月,连夜和他在黑暗中独处,和他同心协力,这才从他口中套出话来,确定了他接触到犬回虫病的那个瞬间。在这好几个月里,我们得以把范围逐渐缩小,最后确认是家附近公园里发生的一起事故。奇怪的是,艾略特此时没了视力,于是听觉就变得像蝙蝠一样敏锐,嗅觉也灵敏了起来。但对我来说,这种知觉的兑换根本没有用。只要能看见就好了。不得已的话失去嗅觉也无所谓。但在这个情况下,艾略特的其他知觉古怪地强化了,这使得我们确定了他一头栽进粪便里的具体日期。那种气味让他不得不想起来。我自己都几乎可以嗅到了。除此之外,艾略特还想起来了狗主人的声音——是个女人,操着尖锐的高音,带着居高临下的语气——最终最重要的是,他又可以分辨这声音了。艾略特记得,那女人训斥他比训斥狗还要严厉。“瞧你在里头蹭来蹭去的——弄得多乱啊!”说得好像在公园里随地拉屎的是艾略特一样。

如果你什么错事也没做,却被人看作“坏蛋”,那感觉肯定糟透了。我们杀了第一条狗之后,我就是这种感觉。是,我知道我刚才没有提到这事,但是找到正确的女人和狗需要时间。我们其实是经过了好几个别的人,这才发现了洛夫里弗夫人的。我们很幸运,得以纯粹处于偶然(我估计你们把这种事叫做“偶然”)而打磨技术,直到非常熟练为止。注意,做事的其实都是我,艾略特几乎帮不上忙。他很难被用作“盯梢的”。基本上我们就坐在公园里,或者我会安排我们和遛狗的人并排散步(我们又聊了一阵,我把目标范围缩小到老太太们身上),而由于他拄着白拐杖,她们总会主动和我们说话。盲人本就不幸,而这么快就能引人垂怜,更是雪上加霜。我见过一些人,光是瞧见艾略特,就会哭出来。一个小男孩,仅凭嗅觉,走在这世界上,而他的时间本该用来爬树、踢足球、在乡间小路上骑车。再加上他悲惨地戴着一副全黑的眼镜,看上去就极其伤感了。我总觉得这眼镜充满了终末感。帷幕落下。没得可看了。别装了,一线光都透不进来的。全都挡住了。等老太太们聊起来,我就会问及她们养的狗,来让她们聊得多一些(她们一定会打开话匣),从而艾略特就可以用他蝙蝠一样的好听力,来判断我们有没有找到真正的目标。如果答案显然是“没有”,那就耗不了他多长时间。如果他不确定,那就比较难了。“没有”的信号是艾略特的咳嗽。如果他不确定,那他就一直保持安静。他安静的时候我总是很怕。每一分钟过去,我的心率都会攀升,因为我们找到那个该负责的人的可能越来越大了。有时候,老太太们会让艾略特摸摸她们的狗。每次她们这么做都让我不舒服。但我和他商量好了,不论如何还是答应她们为妙。这样老太太们会感觉良好,仿佛在那几秒间,她们给了艾略特的人生一个小目标。“他悲惨的人生今天没那么悲惨了,你看,他摸了我家的狗三十秒,狗还舔他了呢。”可悲透顶。

第一次,当艾略特觉得我们找对了人的时候,我害怕得差点晕过去。他没有咳嗽,没把她送走,这就已经让我的心怦怦跳了。我想他也很不安,他等她说了再见,走远了,这才轻声喘着气说:“我觉得就是她了。”我马上就要他给我确认。

“你确定?”

“我想是她。是的。”

进行下一步的时候,感觉就像是推开一扇门,走进你知道会永远改变你人生的领域一样。正常生活的人,是不会做我们这种事的。而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做这种事。这是一种沉迷,但我似乎还能控制自己,因为我明白这是一种沉迷。等老太太走远了,我们就会等着她和狗走散。那时候还没有那种细长的、尾端像个冰淇淋勺一样的塑料抛球器,我们就徒手投掷木棍和小球,把狗引到公园四周的小树林里去。当然,也不是每次都这么顺利。有些人永远把狗拴在绳子上,我们就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些狗。但是一旦狗进了树林,那么我们就带着它通过林中一条人行道回家,事情从这里就容易得很了。主人在草地边上,试着把狗子喊回来,却不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狗子了。

好了。杀狗。你们不会想知道的。我们是在棚子里做的事,有时候父母还在家里。我不知道为什么。我们确实想到可能会有噪音和狗吠声之类的,但我感到我们不可战胜。我总是可以想象被抓到的情况,但我也同样可以想象到得以把这一切都解释过去的情况。实际上,应该不会很困难,因为这条狗很小;它是那种看着更像只老鼠的狗。对于人们愿意在这些生物上花费时间,在它们头上系红丝带之类的事,我总感到匪夷所思。话说回来。艾略特站在角落里喘着气;狗正在一圈圈地转着跑。我想它是到了陌生的地方,激动了。光是决定怎么杀它就花了我好些勇气,而我还要为了艾略特而把每个步骤都说出来,这就更费心思了。我一说出来,一切就都变得坚实又真确。你们能明白的吧,如果我没有全都说出声来,这桩事也许就会更加完好地留在我的脑海里。架子上有一根榔头,挂在两根钉子上,我把它取了下来,调整好了心态。

“你拿了啥?你拿了啥?”艾略特轻声问道。第一击下去:我没打中,打到地板上了。面对我的进攻,狗高吠低鸣。然后我想到我可能会被狗咬,于是马上想到了对策。角落里有个揉皱了的麻布袋子,是装园艺废物用的,我把它抓过来,套在狗身上。它比我更快地从袋子下跑了出来,我试了好几次,才把狗盖住,然后两脚分别踩住狗两侧的麻布,把它紧紧固定在地上。但我做到了。现在狗成了我两腿中间地上的一个凸起,打它就远没有那么让我想吐了。第一击让它吱了一声,随后又发出些呼气声,然后在大约二十榔头之后,它终于一声不吭了。我不知道为什么,但我开始出声数着,数我打了多少次,仿佛这也是重要的一步。仿佛有一个正确的数字,我必须要打那么多下才好。大概因为二十是个整数,我就在二十下的时候停了下来。艾略特问我:“它死了吗?它现在啥样了?”就在这样的询问声中,我对刚才做的事所感到的后悔、悲伤或烦恼,全都彻底消失了。肏这傻缺的贱屄狗。我弟弟就是因为它才瞎掉的。我把袋子拿起来。一开始很难把它从下面的一团糟里扯出来。我在某几个地方打得太重了,布料在狗身体里进进出出,全扯坏了。最后,我不管不顾了,把整个东西往里一窝,把它带到了了公园的一个垃圾桶处。我就这么轻闲地走着,艾略特当然走在我旁边,我们把这一大堆丢进垃圾桶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。

很快我们发现,计划中有漏洞。杀了第一条狗之后,我们从公园回来,路边一个女人正和她砂色的拉布拉多犬说话。艾略特在我耳边窃语道:“天哪,我觉得是她。”事情就这样开始了。我杀了一大串的狗。杀每一条的时候我都很满意,但等到我们路遇下一个可能的选项,这种满意也就消失了。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因此生气。艾略特都瞎了,他怎么可能知道呢?最后我们发现,就是得不停地试错。一旦理解了这一点,其实就——我希望你们听见这话不觉得可怕——挺好玩的。固然,我们试一次错一次,毕竟全都不是我们要找的那条狗,但是在我们看来(嘿嘿),这可没有错——毕竟它们也是狗。我们跨过了为正义而胡乱搜索的阶段,于是惩罚狗的方式,也就丰富多了。我们要根除一个大得多的问题。于是我们开始尝试用不同的方法杀狗。我记得其中有一群狗,就是我们纯粹拿来练手的,为的是尽可能又快又精练地行事。我们要找到那个“好球区”,那个一击致命的地方。(我听说杀猪就是这么杀的。)我从来没能做到一击致命,但我记得某次我三击致命过。话说回来。我们曾经试着把一条狗淹死,但是没成功,它老是从水里冒出来,随后一通猛颤带甩,身上的水也就不多了。这件事告诉我的道理是,要淹死一条挣命的凶狗,最好是不要拿婴儿用的充气小泳池当容器。我们那次本该搬个锡制浴缸过来的。

其他方式中,还有先把腿都砍掉,最后再砍头这种。如我先前所说的那样,这种方法只在老鼠一样得小狗身上才起效。我们还曾经拿了一根挤糖霜的旧管子,试图把一条狗吹爆。结果没成。我们很生气,然后大概是用喷枪点火,用旧喷雾瓶把它燃爆了。可惜把整个棚子都搞臭了。

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,我们发现这样做不对,真正承担责任的不该是狗,而该是主人们。(此处的反讽在于,你们之中有些人,不怎么怕我们杀老太太,反而更怕我们杀她们的傻屄狗。)实际上,我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。我们和爸爸妈妈一起,在看BBC1的《这就是生活》。西里尔刚念出了一段妙趣的五行诗,于是切进了该节目诸多尴尬转场片段之一,然后艾瑟尔开始说些更严肃的话题,说着说着就(又一次)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虐待儿童上,当时总是这么个套路。这节目总是很让人诧异,而且就在片刻之前,节目组的一拨人还在花木市场突然放声高歌,还抓了个路人,强制她和他们一起唱,于是就更难看了。那集的报道,讲的是虐待动物。那集教给我的道理是,承担罪责的似乎都是动物的主人。我没有因为看了一集电视,就幡然悔悟,发现我在残酷地对待动物。这种事我想都没想过。我的注意力只是从动物身上转移到了人身上。

第一个老太太(艾略特向我保证了,就是她)其实非常讨人喜欢,她也没多说话,就答应了,陪着我们回到家。我告诉她,可怜的小瞎子艾略特身体有点不舒服,她介不介意陪我们一会儿,保证我们平安回家就好。遇见盲人的时候,人总会变得有点奇怪——其实这很傻,因为盲人就是唯一的一群看不见你表现多好(或多差)的人。她说她当然愿意帮忙。她的狗是个大个子。我暗中高兴,我们要杀死的是她而不是它。我当时还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,但是在她陪我们回家的路上,我想到了,她很容易就可以装进两个垃圾袋里。我们回到家,我对她说,如果不介意的话,请她把狗带到棚子里去,我们的妈妈对狗毛过敏。她说当然可以。她一进了棚子,我就一把抓来了狗榔头(我有没有提到过,后来这榔头改叫狗榔头了?)打在了她头上。她一开始很迷惑,像是要弯下腰来。于是我有了机会,把锤子的扁尖面朝下,轻快一敲,进了她的后脑,又轻捷地一拧,掀掉了一块头皮、一点头盖骨,差不多就是这样。总之,杀她不难,一切顺利。讨厌的是“扔垃圾”这一步,毕竟她个子小是小,却也比我常扔的“垃圾”的块头要大一些,这就花了不少时间。我不知道我们又杀了多少个。大概是十个或者十二个吧。现在,在我的回想中,她们仿佛聚成同一个人。有一个奇诡的细节是:其中一个,在我打中她的头时,假牙飞了出去。我笑出了声,艾略特却说:“你笑什么?什么事情这么好玩?”过了好久我才告诉了他,当时我只是笑个不停。还有一个,在我打了第一下之后,飞快地抓住了我;她是个有力气的。我又打了她一下,趁她在地上低声咒骂,我拿了锯子,锯断了她的两只脚。我是连带着鞋子锯掉的,但我承认这么做是出于恶意,因为她竟挠到了我。(我对妈妈说我玩着玩着就多了道抓痕。她不在乎。)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,但是她们大多很老了,几乎全都戴着眼镜,于是我就开始把眼镜留存下来。我们最后遇到洛夫里弗夫人的时候,我已经存了大概八副。

我们像往常一样,轻轻地靠近她,我向她搭话,然后我感到,这次可不一样了。她的狗是苏格兰牧羊犬,这种狗我恨得很。她说着话,狗就跑掉了,于是她用芭芭拉.伍德豪斯一般锐利的声音,叫它快回来。艾略特变得苍白。我看着血色从他脸上褪去。我感到反胃。他什么都不用说了,也什么都不必做了。我知道,这回真是找对人了。而那条狗——那条长得像《灵犬莱西》的主角的狗——就是让艾略特失明的罪魁祸首。我俩愣站了一瞬间,随后我才把事情推回正轨上。我很快借着艾略特的狼狈相,问她,能不能带我们回家。一开始,我猜她是个吓人的老娘们,恐怕不会答应的,但我打得一手好瞎子牌,她终于是和我们一起回家了。

回家的路可长了。我本想抽出时间和艾略特聊聊的。我本想问他,我该用哪种方法解决这回这个。他有喜欢的方法吗?有什么方法,可以在过程中发出他爱听的声音吗?可我没能问出口,我们回了家,我用常用的套话,把她引到了棚子里。艾略特站在花园里,害怕到几乎不敢走进来。自从我们开始杀养狗的以来,他的新任务就是拎住栓狗的绳子,以保证我做事的时候,狗不会来挡道。可那天,他只是呆站在那里。

“来,曼迪。快进来!”

老太太高声下令,可狗却跑掉了。艾略特趔趄着,跟在狗后面,走出了花园。我告诉洛夫里弗夫人说,他会把曼迪带回来的。这时我才想起来,洛夫里弗夫人上次见到艾略特时,他还有视力,现在这个瞎了眼的艾略特,她认不出来。我实在忍不住了。

“您不记得我弟弟的事情了吧?”

“你说谁?”

“我弟弟啊。艾略特。就是刚才和咱们一起走回来的那个,瞎了眼的小男孩。”

她一脸困惑,这让我生了大气。这老太太,半点尊严没有,那么惨重的事,她竟也记不起来了。

“他碰了您家狗拉的屎,被狗屎弄瞎了。”

就在我这么说的同时,她开始往棚子外走了。艾略特看不到这一幕,让我很苦恼,但他反正也看不见。我抓来一只螺丝刀,刺向了她。她向后翻倒,按住伤口。在那之后她就说不出话来了。她试着张开嘴,却吐不出一个词来,只是低沉地唤着。老太太发出这种声音是够奇怪的。我很快就干掉了她。事情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,但过了那道坎也就不在乎了。当时我已经懂这个道理了。事实永远和你想的不一样。我想,显然是铺垫太多,正事才显得这么奇怪。就好比圣诞节或者生日那样。真到那一天的时候,很快一切就都结束了。自然,我也把狗杀了。是那条狗啊。我用铁丝把它勒死了。我拽着铁丝,把死狗拖在身后,从臭烘烘的棚子里出来,看见我的母亲和父亲站在我面前。没见着艾略特的影子。

他们惊疑地望着我,面无血色,我估计他们是瞧见了死狗。我心想:等你们看见棚子里是什么再说吧!

“艾略特呢?”我说。就在那时,我们听见了。刹车的尖声、倒地的闷声。我弟弟死去的声音。他追着那条最初把他变瞎的狗,跑到了马路上,被一辆送吉卜林的货车撞倒,死掉了。货车侧面,画着巨大的樱桃烤圆挞。

洛夫里弗夫人和她那条叫曼迪的狗都活了下来。我想大概是因为叫了救护车的缘故,他们最后救活了她。我弟弟就没那么幸运了。而我被认为是“精神不安定”,于是被送到一间收容所里。我从来都不必承认我杀了其他的那些狗和主人们。我就告诉了他们说,我俩要复仇,目标是洛夫里弗夫人和她的狗。我们打算“一次解决”。我的父母再也没眼看我了,这时我的祖父母就来照顾我。我想,这样也可以吧。他们说,带我去那些一日游,是为了把我“正常化”。

这些事已经过去很久了。我还是不喜欢狗。直到最近,他们才告诉我,我从来就没有名叫艾略特的弟弟。但不可能是那样的。我现在还有他的拐杖和眼镜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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